《霸王别姬》读后感500字!
末尾,当蝶衣缓缓说出“我倒是结了婚了”时,我知道这个华丽的美梦终是做完了。电影中的蝶衣终其一生没有走出姬的美梦,他靠那美梦活着。而书里,生活中,远比他电影中最后一刎将梦做完来的更真实、复杂、且平淡。
前面你或许跟着李女士的文字做梦,后来,60多岁的蝶衣和60多岁的小楼再演一出别姬时,这是最后一次了,这辈子的最后一次了。蝶衣手里的剑,已经刺透了脖颈皮肤,他几乎就要成功了——成功地将自己活成虞姬,但是小楼的急唤,却使他清醒了过来,是怎么了呢,老了,糊涂了。最后也不过是,“蝶衣跟着剧团回京了”。
小楼,小楼的一生,就像那掉落地上的珠子,初时跌向地面那几下响、脆,听来愉悦,而后声音式微,渐渐消失了,听不见了。偷渡来港的老阿伯,还能怎样呢,继续过活。澡堂子也拆了。
听闻这是李碧华20岁写就的小说,想想自己的20岁我只感慨于自己的废物。文字短小而美,自由地通感,一个句子恨不能反复咀嚼研磨吃进脑子里,因为它美。少年文字,激扬华丽,挥斥方遒。也有不足,美感太强现实感便差一些,好在最后江河归海,蝶衣和小楼成了各过各生活的老阿伯,也是回归了真实,这才是生活。这本书并不长,重在讲两个人的故事,而电影更侧重于历史环境对人的激荡。悲剧是把美的事物撕裂了给人看,我相信所有看过这本书或电影的人都会体会到这种痛感到一定程度迸发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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