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读后感600字!
1861年,林肯废除黑奴制,100年后,废除种族隔离制度。马克吐温,1835-1910。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作者对奴隶制的态度:黑人的人性(善良勇敢,热爱家人等),和白人并无二致,他们应该成为自由的公民。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几十年前美国黑人还是二等公民呢。
这本书和汤姆索亚历险记一样引人入胜,但是主角是哈克和黑人吉姆。看前一本时被汤姆深深地吸引,看完这一本,又实心实意地爱上了哈克这个小伙子。汤姆机智善良讲义气,哈克也毫不逊色,与汤姆不同的是,哈克是苦孩子出身,讲求实际,不像汤姆爱故弄玄虚。没有人为小哈克托底,所以他要时时为自己打算下一步;他能轻松看透世事人心,却从不借机骗人谋利。这个孩子,宁可下地狱也要救黑人吉姆,因为他知道吉姆对他的好;他看见两个骗子被游街忍不住心酸,尽管这两人把他和吉姆当奴仆使唤,还把吉姆给卖掉了。
最后阶段出现的汤姆搞了一堆无中生有的把戏来帮作者凑字数,如果说哈克是在主动选择,汤姆就是在主动作妖。因为,在一个不解风情的老阿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让吉姆受那么多罪,也不应该拿害怕妖精的黑人寻开心,偷床单衬衫勺子也就罢了,蛇和老鼠这些玩意,真的能把一个女人逼疯。最后还要冒着被打死的危险来给自己的戏结尾,不愧是好人家养的孩子。因为像哈克这样的孩子,受过无数饥饿和毒打,苦难对他来说,并不是好玩的游戏。只不过,汤姆要这样玩,只好陪着他玩了。
PS:虽然前面就猜木屋里的死人是哈克的爸爸,但在结尾真正揭晓时,我还是有些难过。我知道我是代入了自己。再不堪的父亲,也不希望他死去。哈克怎么想,我不知道,但是,我猜,他如果当时就知道,至少会让逝者入土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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