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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怎样做“有钱人”难道有钱就犯着哪一条王法了?有钱,当然不犯法。须知改革开放,就是要调动全民自动性,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市场竞争促使其组织者、治理者具备特殊才能,并保障其享有较高报酬――这类依法所得神圣不可侵犯。然而,该保障的,却也不宜炫耀。
时下,私营企业主的子弟一般都会在文化知识上实现了代际超越,拥有父辈不曾有过的高学业历乃至外洋阅历。然而他们却减损甚至消磨了上一代创业时期的吃苦耐劳精神。据调查表明,单纯家庭企业能活过第二代的,只有三成;传到第三代的,占12%;到第四代就寥寥无几了。症结无他,盖因愈益多的子孙儿女养尊处优、游手好闲。
真正的有钱人不仅会赚钱,还得会费钱,后者最能显示一个有钱人的境界。这里说的不是投资,倒是一种捐资。鲁迅赞叹湖州那位“富二代”,刘承干,戏称为“傻公子”――傻就傻在拿出祖上大笔蓄积翻刻古籍、兴建嘉业堂藏书楼、惠及四方穷酸书生。更“傻”的也许是美国钢铁大王卡耐基,晚年他索性捐出一切身家,并坦言,贫富差距在竞争社会不可避免,但富人负有更大的社会责任。他们务须把一切剩余财富当做社会委托自己治理的基金,用于能够对全社会产生最佳效果的事业。这样一来,富人就成为他的穷苦兄弟的经纪人,以自己高超的经营才能为穷人服务。而近年来比尔・盖茨引发轰动的“裸捐”,正是卡耐基“费钱”理念的自然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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