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故事分享网www.kaonun.com >> 经典故事 >> 正文
  梁启超三拒红颜           ★★★ 【字体:
梁启超三拒红颜
作者:佚名    经典故事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4/26    

  梁启超三拒红颜1898年6月,光绪天子下诏变法,参与维新变法的梁启超,由此登上了中国的政治舞台。然而,好景不长,百日变法失败,康有为、梁启超匆匆逃亡日本,李惠仙只得避居澳门。第二年秋天,梁启超将家人接到了日本。

  不久,28岁的梁启超应康有为之召,前去美国檀香山办理保皇事宜,在那里重逢了鲜艳大方的何惠珍。事先,梁启超在檀香山演讲,何惠珍为其担任翻译,两人配合默契,演讲运动盛况空前。此时,何惠珍对才华横溢的梁启超暗生情愫,运动过后,向他表白了爱慕之情:“今生今世,我之心惟有先生……”

  “不行,我家中已经有妻子了。”梁启超明确地拒绝了她。

  初遭拒绝,何惠珍不仅没有气馁,反而为梁启超的忠贞感到快慰。事后,为博取梁启超的好感,她动员父亲(father)为康、梁保皇之事捐了一笔款,并托人设宴向梁启超交代捐款事宜。席间,梁启超又一次见到何惠珍。这次,何惠珍提出一个让梁启超心惊的要求:“我情愿下嫁梁先生做小。”

  晚上,回到寓所的梁启超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知道,何惠珍毕业于美国名牌大学,她作出这样的决定,其痴情实在令人感动。他们在事业上,确实可以相互扶持,可是,他和妻子李惠仙这些年来一向相濡以沫,感情深厚,怎能让妻子伤心?为此,他异常苦闷。于是,他连夜给身在日本的妻子写了一封信:“余归寓后,愈益思念惠珍,由敬重之心,生出爱恋之念来,险些不能自持……不知惠仙闻此事将笑我乎,抑或恼我乎?”梁启超心想,妻子接信后,定会生出一些醋意来,大骂他一顿,这样,他发热的头脑也好岑寂一下。

  很快,妻子复书了。梁启超打开信后,停住了,妻子给他寄来了《关雎》:“窈窕淑女,正人好逑……”竟然乐意成全他的婚事。李惠仙说:“我远在日本,不能照顾,先生身边若有个情投意合的何小姐照顾,岂不更好?”

  梁启超在妻子的宽容面前惭愧万分,将妻子的信转给何惠珍。何惠珍一看,欣喜地笑了,说道:“惠仙姐贤德,我就向她学习,我们就做先生身边的娥皇、女英吧。”

  梁启超却提笔为何惠珍写了一首诗:“一夫一妻世界会,我与浏阳实创之(“浏阳”指谭嗣同)。尊敬公权割私爱,须将身做先人师。”聪慧的何惠珍马上晓畅了梁启超的意思,她眼泪汪汪地拿着梁启超赠给她的一张自题诗词的小像,一步三转头地离开了梁启超。

  “惠珍是一位多才多情的好女子,可惜……”梁启超叹了一口气,把何惠珍亲手织的一把小扇寄给妻子,让其代为保管。他在给妻子的信中说:“我想得到惠珍的帮助,驰骋世界,但理想与现实的条件,又万万不能……”

  1924年9月,李惠仙因病逝世,梁启超身边少了一个理解、支持他的人,顿感悲痛万分。痴心不改的何惠珍,听到李惠仙病逝的新闻,赶忙找到梁启超,一面劝慰其节哀,一面寻机重续秦晋。没想到,梁启超以“年迈不想再婚”为由,第三次婉拒了她。何惠珍心有不甘,多次上门,梁启超都避而不见,万般无奈的何惠珍只好洒泪告别……

  梁实秋先生评价梁启超时曾说,梁(启超)先生学问是第一,品德人品是第一,他是名副其实的大师。

经典故事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经典故事:

  • 下一篇经典故事: 没有了
  •   相关文章
    普通经典故事 梁启超三拒红颜
    普通经典故事 熊先生的花路
    普通经典故事 骑马思维
    普通经典故事 两个海岛
    普通经典故事 火鸡先生和鹅太太
    普通经典故事 石竹花
    普通经典故事 人贵有自知之明
    普通经典故事 毛驴对付狐狸、豺狗和狼
    普通经典故事 倾听来自你内心的直觉智慧
    普通经典故事 别让精彩人生与你擦肩而过
    普通经典故事 村里来了贼
    普通经典故事 恰好你也在
    普通经典故事 请别单独用餐
    普通经典故事 老奶奶和鹳鸟一家
    普通经典故事 补课
    普通经典故事 肯定的方式对自己说,会使自己变得自
    普通经典故事 一辆自行车
    普通经典故事 输不起的人生与爱情
    普通经典故事 歹刘黄的传说
    普通经典故事 我还是没能忍住伤心的眼泪
    普通经典故事 睡美人
    普通经典故事 处理根本
    普通经典故事 你不勇敢,没人替你坚强
    普通经典故事 水盆与大海
    普通经典故事 生命听从内心的召唤
    普通经典故事 工资谈判
    普通经典故事 那是我的父亲
    普通经典故事 矮子看戏
    普通经典故事 用心良苦
    普通经典故事 大笨象和七个小孩
    故事分享网声明: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作者或来源机构不同意本站转载采用,请通知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粤ICP备2022003335号 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