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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民”才能使“民信”所谓民俗,多为因循,日久而成俗。良好的民俗,官府没需要插手,但此类陋俗,官府理应禁止。但历任岷州刺史不作为,偶有官员欲行取缔,广为宣传,百姓也不信。辛公义任岷州刺史时,当地老百姓也是“老不信”。
辛公义先分遣州府僚吏,往各处巡察,凡见有病的,都用床板抬到府厅安置。暑夏有疫情时,病人有时多至几百人,厅堂内外都放置着病人。辛公义就坐在这些人中心处理政务,个人俸禄全用来请医购药,并躬身劝病人吃喝,病人因此得以痊愈。他随后召集病人家属,说: “生死有命,以前的病人死掉,是因为你们将病人抛弃,不看病,不摒挡。近日我聚集那么多病人,坐卧在他们中心,不是也没死吗?所以,万不可再信邪说。”这些病人的家属都深感惭愧,谢恩而去。从此陋俗改变,全州百姓皆称辛公义为“慈母”。
辛公义断案奇特,不立文案,只派值班佐吏一人,坐在一旁审问。有的案子若一时不能处置,需要拘押涉案人员时,辛公义就住在公堂,案子得不到处置,决不回内室。有人劝他:“此类事是有法度的,何必自找苦吃?”他说: “我身为刺史却没能教导好百姓,让百姓被拘押在牢中,我心里怎么能踏实呢?”罪人听后,都对他敬佩不已。之后有想告状的,乡下父老便出面调解: “此类小事怎么忍心让刺史大人劳累呢?”
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显而易见,辛公义是在踏踏实实做“治者”,因为他相信,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尽管事先并无群众监督机制,但他依然让百姓切身体会到了自己为民分忧的诚意,从而取得了“民亦忧其忧”的施政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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