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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枕头里藏着一只拇指羊           ★★★ 【字体:
枕头里藏着一只拇指羊
作者:佚名    睡前故事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1/28    

  枕头里藏着一只拇指羊蓝爷爷买了一个新枕头。

  咩咩,咩咩。晚上,蓝爷爷的脑袋刚一挨着枕头,就听到一阵小羊的叫声。

  蓝爷爷披上衣服,提着马灯,来到羊圈。

  呼呼呼……羊儿们都睡得很欢呢。

  咩咩、咩咩、咩咩。这次,蓝爷爷的脑袋还没挨着枕头,又听到一阵细细的、柔柔的叫声。

  他认真地、仔细地听,还拉着蓝奶奶一起听。

  羊的叫声是从枕头里传出来的呢,好奇怪哦。

  蓝爷爷将枕头小心翼翼地打开,扒拉出做枕芯的苜蓿草,再扒啊扒——呀,里面居然藏着一只小羊!一只很小很小的小羊,就像婴儿的拇指那样大小。

  “我养了那么多的羊,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小的羊呢。”蓝爷爷将小羊放在自己的掌心里,高兴地说道。

  “我喂了那么多年的羊,也没见过这么小的羊呢。”蓝奶奶也激动地嚷道。

  他们为小羊端来牛奶。小羊不吃。

  他们为小羊拔来嫩草。小羊不吃。

  小羊低下头,吃起那些苜蓿。它吃一口,就长高一点。再吃一口,又长高一点。

  “真希望小羊不要再吃那些苜蓿了。”早上的时候,蓝奶奶对蓝爷爷说。

  是啊,有一只能放在掌心的羊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即使不能,能拥有一只放在桌上的小羊也很不错啊。蓝爷爷咂巴着烟斗,默默地想着。

  也许是小羊懂了蓝爷爷的心思,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它由每天吃两口苜蓿变成了每天只吃一口。也就是说,它每天就只长高那么一点点啦。

  有一天,蓝爷爷看着篮子里的小羊,突然说:“咦,它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我们在暴风雨中走失的那只小羊呢。”

  蓝爷爷指着小羊耳朵后一个很小很小的斑点,说:“你瞧瞧这里。”

  但是,蓝奶奶还是不信,耳朵后有斑点的羊可多了。

  “但每一个都不一样啊,那只羊正巧在这个位置,丝毫不差呢。”蓝爷爷说得很肯定。

  “一定是我们的那只小羊回来了。”蓝爷爷又说。

  小羊还是一天一口苜蓿,小小的一口。吃啊吃啊,长啊长啊,过了整整330天。苜蓿吃完了,小羊也变大了,变得和过去蓝爷爷丢失的那只小羊一样大了。

  “呀,它果真就是我们走失的那只羊呢。”蓝奶奶高兴地抱起小羊,大声地嚷道。蓝爷爷不说话,只是微微笑着。那一刻,他觉得,世界上没有比走失的小羊又回到自己身边更幸福的事了。

  蓝爷爷的邻居们听说了枕头里藏有小羊的事,都跑去镇上买苜蓿枕头。不过,他们的运气不够好,枕头里始终没有传出好听的咩咩声。

  少年在我家棉田的边缘放牧。他的羊,白而肥,像一朵朵移动的白色云朵。他笑起来的样子,像田地里绽开的棉花,丰满而温暖。

  他在秋天的黄昏,打着呼哨从我的身边经过,他说,嗨,明天你还在吗?我说,不,就跑走了。后来我想我当时的样子一定像一只蠢笨的企鹅,他一定不会知道,我跑开的原因,是因为我觉得自己难看,装棉花的布兜那么大,像一个巨大而臃肿的肚子,难看死了。

  那个阳光少年是高年级的同学,在我家向东半公里,涉过一条小河就是他居住的村子。他每天放学后都会去牧羊,如同我每天放学后去帮母亲摘棉花。

  自那以后,我再也没去摘棉花,后来,母亲告诉我,有个孩子真奇怪,我们家棉田附近明明没有草可以给羊吃了,可他还是天天去牧羊。

  第二天放学后,邻居捎口信说,母亲摘的棉花太多了,让我去帮忙。我骑着单车奔向棉田,等我到达时,母亲还剩下半垄就摘完了。我躺在软绵绵的棉花堆上等母亲,看白云轻轻从眼前飘过。

  他打着呼哨由远及近,我坐起来,对他说,嗨……他远远地看着我笑。

  我问他:这里已经没草给羊吃了,你为什么不换个地方放羊?

  他微微张了张嘴,又合上了,跑过来小声说,因为我心里也有只羊啊,只有在这儿,我心里的那只羊才能找到他要吃的草。

  我发疯一样地笑了,大声跟母亲说:娘,他说他心里有只羊!

  他的脸突然红了,逃也似的跑掉了。他的羊,散落在秋天金黄色的原野上,像零星的白雪洒在黄澄澄的金箔上。

  那一年,我13岁,他15岁。随着我们各自读了不同的高中,连名字都不曾相互知晓的我们,离散在茫茫人海。

  大二时,我收到一封来自陌生人的E-mail。他说,嗨,你好,我是那个心里有只羊的男生,你还记得吗?

  往昔的岁月,如徐徐向两边开启的大幕,缓缓地露出了散发着芬芳香甜气味的棉花,还有那个赶着羊群打着呼哨的少年……

  那年情人节的清晨,我收到了一张朴素而祥和的电子贺卡,他说,能允许我在你的眼睛里放牧我的羊只吗?

  那是我听到的最富有诗意的求爱语,他让我的心,在春寒料峭的二月里,开满了六月的花朵。

  再后来,我问在另一座城市读大学的他,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又是怎么找到我的地址的?他说,只要心里有爱,一切就有可能。

  只要心里有爱,无论风雨,每一个日子都可以是情人节。因为爱无所不能,他能让平凡的生活变得闪亮,让平凡的你我,变成彼此眼中温暖的奇迹。

  朋友相聚围坐餐桌旁,常常会有人吃到一道菜,或是喝到一盅汤,然后就会意犹未尽地说起故乡的味道。每当这时,我就很羡慕对方,一边听人家讲,一边心里暗想着,故乡的味道究竟是什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尤其是中国人,故乡的概念更是强烈,无论是相隔多远,或是离别多久,思乡之情都是中国人永远的情绪。

  依赖土地生存的状态在变迁中渐渐被改变,除去旧时战乱的影响,经济生活的巨变似乎作用更大,这几十年就更为突显。人们不断向更为发达的地区迁移。打工、经商、求学、婚嫁,谋求转变。在离开熟悉的家园时,人们都会或多或少带些熟悉的东西远行,自觉不自觉,几张照片(现在更多是在手机相册簿中),用惯的物件,改不彻底或彻底不改的乡音,以前在动荡中颠沛流离,还会有人带上一捧泥土或是几块石子,这在许多诗与歌中不乏表现。他们带上这些去往异乡,求索、挣扎、奋斗,再混入无奈、隐忍、失落。如果最终都没有选择放弃,换来的会是什么?稳定地活着也许就已经足够令人满足。

  在这样不简单的过程中,支撑着异乡客的又是什么呢?

  梦想,对未来有着美好期待的梦想,甚至只是梦。无论梦或梦想,都只能暂时充当一下抚慰剂,毕竟还是会有太多睁开眼醒过神来的现实围绕在周围,乡音,遇到同乡可以痛快一下,平时还要尽力掩藏起来。照片看久了更想家,装在手机中不如装在心里边。至于泥土和小石子,还是留给诗人们吧。

  味道,口中的味道,从小到大每天都会遇到的那种味道,不用思索出处与构成,更不用像某些“美食家们”东说西指故弄玄虚地摇头抿嘴长吁短叹。

  只需要将熟悉的味道放入口中,说不清是哪种滋味,也不需要说清楚。这时故乡就会出现在口中,浮现在心底。这时你的乡思也好,乡愁也罢,全都化成了你味蕾的记忆,这记忆中有美妙感,还有烟火气。

  或许吧,他们孤独在外时的那一道家乡菜,甚至连菜都不算,而只是一款调味品,一颗茶叶蛋,一包牛肉干,这一切都会是身处他乡的人们最温暖最贴心的抚慰。

  所以,故乡的味道是永远带在身上的,不用刻意而为,不用精心呵护,它就在那里,口中,记忆中。

  我从来没有过故乡的味道这样的感悟,有不少人会类似于我的情形,这和家庭的构成与成长的环境有关。

  我祖籍在江苏,生在江西,成长在北京,儿时又常常住到湖南的外公外婆家。父母都会做饭,但系统又不一样,而我在每一处的生活又都不算长,北京算久,6岁便来了,可说实话,因为生活在大院,又在家吃饭,很少出门下馆子,加上父亲又不吃羊肉,所以北京涮羊肉和烤鸭都没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更别说被北京人津津乐道的北京小吃了,父母极少让我们尝试,所以我们口中的味蕾并没有产生对于某一种菜式的故乡感的记忆。

  一切对于我都可以算是新鲜,这新鲜是件好事,却也让我少了一份依托。看到四川朋友带回的自制香肠腊肉,江浙朋友拿出的醉蟹虾黄泥螺,东北朋友炫耀的红肠干肠秋林里道斯,广州朋友离不开的汤料点心叉烧包,我总会想,我的那一份特殊的味道在哪儿呢?似乎我是没有的,因为我没有真正意义的,生与长的那一片故土。

  有几次到国外旅行,倒是体会了这种感觉,吃了几次面包夹牛肉饼后冲进一家带洋味的中餐馆,顿时有了一种温暖和安全。吃完几个朋友还会一起感叹口味真是永远改不掉哇,可这样的体验又有些少而且体验的范围也太宽泛且将就。其实还真是有些遗憾,在饭桌上少了谈资,更在路途中缺了支点。

  儿时吃肉的次数还可以,但扣肉这种整块五花肉的消费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每次父母提前预告说今晚有扣肉,我们就会很兴奋。写完作业就跑到院子里玩,爬树上房恶作剧是我的强项,然后就听见妈妈在门口喊吃饭啦,平日三次五次都不应,有扣肉的日子喊一声便下树往家跑。

  也许吧,我没有故乡的味道,可冲进小小的家,闻到肉香、米香、煤火味、两样青菜爆出的菜油味,以及父母年轻的身影,这一切就是我的故乡的味道。

  至清在阳台上种了一盆瓜。一个春天过去了,夏末,枝蔓已经攀爬了整个阳台,并骄傲地向高处延伸。

  一个早上,至清在阳台上为瓜浇水,听见楼上的年轻情侣说:“呀,我们今天可以熬南瓜粥了。”

  至清笑,感觉满足,瓜还很小,估计至少3个才能熬出南瓜味。

  可是到了秋末,瓜蔓开始变得枯黄,脆弱,最后不堪碰触,碎末“噗噗”地往下掉,落在楼下的阳台上。至清不好意思,去楼下敲门,敲了许久也没有人开。

  楼下住着一位老太太,每天早上晨练,和一群老太太在小区的网球场跳舞。至清和凯文在一起时,晚上闹腾,她跑上来几次,苦口婆心让他们躺在床上挺尸般地睡觉。至清觉得老太太有些孤僻,她从未见过有亲人朋友去她家里做客。

  这个时候正是老太太做饭的时候,以往,香味会沿着烟道爬到至清家的厨房,至清总是抽着鼻子咽口水。她不会出什么事了吧?这个想法一冒出来,至清就不淡定了。找了保安,撬了老太太的门——她已经去世了。

  她躺在床上,恬静的样子像正沉迷于某个梦境。老人家里没有装电话,也没有手机。至清翻箱倒柜地找到一本通讯录,拨通了上面记录的第一个号码。

  接电话的是一个老头,姓张,他在第二天凌晨赶来。他头发花白,双手枯瘦,捧起老太太的脸的那一刹那,悲痛充满了整个房间。

  开完追悼会张老头就走了,老太太的骨灰放在房子的壁柜里。走之前,他把钥匙交给了至清:“你用吧,也可以出租,但是不能卖。”至清说:“那怎么好意思。”其实她是有些害怕。张老头宽慰她:“房子要靠人养,你帮过她,她会高兴你来住。她一直很孤单。”

  张老头走后,至清坐在房子里发呆,猜测着他们的故事。张老头和老太太一定深深相爱过,可是他们为什么没有在一起?

  至清收拾老人的衣物,发现了一本陈旧的日记和一本相册。老太太的字很娟秀,写着一些琐碎的往事和心情。至清看了一个下午,大致理清了她的故事。老太太一生未婚,一生都在等张老头。在动乱年代,她是成分不好的资产阶级小姐,父母双双自尽。她也没有姊妹,亲戚们早已和她划清了界限。张老头不顾一切地爱着她,要娶她,但她却在最后关头离开了,她不想因为自己给他和他的家庭带来灾难。

  老太太孑然一身直至孤老,房子是拆迁所得。泛黄的旧相册里,至清看到了她和张老头的合影。他们站在麦田里,身后是一棵连理树。他们没有手拉手,只是肩并肩,但眼睛里写满了爱。

  至清把房间打扫干净,关好窗子,把照片和日记一起放在老太太的骨灰旁,她想让这些瑰丽的回忆陪伴老太太。

  分手后,凯文一直没有打电话来,至清想,也许是自己太坚硬任性,所以连凯文这样的老好人也无法忍受自己。

  有人说,爱情只有3个月的激情,之后就是不断的磨合直至习惯。至清很认同,因为她和凯文及凯文之前的男生大抵如此。恋爱的次数越多,越觉得无趣,既然和谁都要经历这样的磨合,不如忍一忍坚定身边这一个。多么省心省力又省事。

  但凯文的离开让至清有些乱。她工作时总是出错,稿子总有错别字,现场采访也会忽然结巴起来。至清在一家网站做新闻编辑,有时忙得连轴转,有时却很闲。没事的时候,至清就会下楼去,扫灰、开窗、透气。

  冬天,至清搬到了楼下。住在曾经和凯文温存过的房子里,她总觉得冷。克服了之前的恐惧,至清和老太太的骨灰住在了一起。她买了一些墙贴把墙壁打扮得生机盎然,又用喷漆把门全都喷成了蓝色。弄完了又有些后悔,怕老太太会不喜欢。

  每天,至清在老太太的厨房里做饭,忽然就领悟了做饭的乐趣,原来做饭很简单。想想以前,她从不进厨房,坐在沙发上双腿一盘,一边玩游戏机一边教训凯文:“女人是用来疼的,油烟会把我的皮肤熏黄,洗洁剂会让我的手变粗糙,亲爱的,你忍心吗?”

  凯文总是吻她:“不忍心。”凯文做的饭很难吃,但至清总是鼓励他,怕他丧失做饭的信心,再也不下厨。

  想想从前,至清有些惭愧,那时自己可线

  与凯文分手一年,至清没有和其他男生约会过。在老太太的房子里度过冬天,又迎来春天,至清在阳台上又种了一盆丝瓜。丝瓜可以炒鸡蛋和肉片,汁还可以敷脸。

  老太太的房子在2楼,1楼的人家养了一只调皮的猫,丝瓜抽藤没多长,那猫就抱着瓜藤荡了很多次秋千。至清心疼瓜藤,就骂猫:“坏猫,流氓猫。”骂完又觉得好笑,就把它抱着秋千的流氓样子拍了下来,上传网络。至清总想,若生活没有了网络会怎样。她会失去工作,失去很多乐趣,会更寂寞。可是,她安慰自己,怕什么呢,老人寂寞了60年呢。

  市大剧院有一个小艺人来演出,晚上10点,给了至清10分钟的采访时间。

  10分钟刚过,助理就来轰人。至清走出化妆间时,听到小艺人骂:“一个小破网站有什么曝光率?”

  没有采访车,至清坐地铁回家,本来特别郁闷,但郁闷很快消散。因为老板在电话里说同意把小艺人的丑样子发上网站。至清笑着挂了电话,一抬头就看见了凯文,高瘦的样子,头发又长又卷。

  凯文回来了。当初离开这座城,他说永远不会回来。他说这里是伤城,只要你吴至清一天在,我就一天恨这座城。

  若开始时没有爱的愉悦,分手时就不会有忧伤疼痛。反过来亦然。开始时爱得太用力,所以分开时才仇深似海。

  凯文的头发可以扎一个小马尾在脑后,他更瘦了一点,侧脸看起来棱角分明。嘴唇那里有些干裂的翘皮,很动人。

  至清要凯文从旅店搬出来,住在他们曾经住过的房子里。

  后来,至清搬回了自己的房子,把老太太的房子租给了凯文。

  晚上,至清无法入眠,在房间里暴走,她心烦得毫无章法,只希望凯文在楼下被吵得睡不着,上来和她吵一架。

  可是,他没有。他一直很安静。至清的耳朵贴在地板上,也听不到任何动静。

  当年分手的理由是,她有父亲给买的房子,他和她一起住在里面。每当他惹她不开心,她都会喊:“你从我的房子里滚出去!”

  要有多爱她,才能忍受57次这样的侮辱。第58次,至清话音刚落,凯文就开始收拾东西了。

  雕着金花的穿衣镜里,至清看到自己扭曲的脸,很丑,很臭,令人生厌。

  采访小艺人的视频被频繁转载,她竟然莫名地小范围红了。她的助理打电话到网站说感谢。还约了至清,塞了一个不小的红包。至清真是哭笑不得。

  凯文在一家软件公司跑销售,很卖力,每天工作到很晚,业绩月月第一。4个月后,升职当上了业务经理。

  至清和他偶尔会在小区或者电梯里遇见。至清总会不好意思,不敢在电梯里仰头看他,也不敢先说一声“嗨”。其实她一直想说“对不起”,可是就是说不出口。两人的关系竟然止步于点头了吗?这让她每天都憋了一口气,无法畅快呼吸。

  那个下午,至清没有工作,窝在阳台上晒太阳,看见了凯文。他急匆匆地回来,拿了一个档案袋又急匆匆地出门。至清看着他的背影,特别想哭,眼泪流了许久。

  她拿着备用钥匙,偷偷打开了2楼的房门,像入窃的贼那样,小心地窥视着凯文的一切。他的脏T恤,他的牙刷,他抽过的烟头,他洗干净晒在阳台的内裤,还有,放在床头边她的照片。

  最后,至清打开壁柜,想问老太太,当她的灵魂从肉体上离开的那一瞬,对人世是否有遗憾?为什么要给爱上枷锁,钥匙丢向大海?

  她打电话给张老头,问他同样的问题。张说:“我结婚生子,含饴弄孙。但我从来不怕死,死后我就能见到她了。”

  至清捂住脸,泣不成声。

  阳台上的丝瓜藤已经蔓延到3楼了,结得很喜人。晚上,至清用小丝瓜做了菜,要凯文上来吃。

  爱情故事一张欠条里藏着的爱

  女人一声冷笑:“你还欠我7万。你把这账还了,咱们就离婚。”

  男人颓丧地离开,没说一句话。

  本来什么都协议好了的,就差一本离婚证,没想到女人事到临头变了卦。男人什么都不要,房子留给女人,净身出户,只要女人同意离婚就行。但最后关头她还是反悔了,竟然要他还欠她的账!

  回到家,女人拿出纸和笔要他打一张欠条给她,男人没有争辩,憋着一肚子火打一张欠条扔给女人,咬着牙说:“我会还你的钱!”

  女人不动声色说:“我等着你,还了账咱们就离婚。房子是你自愿不要的,我不管。你欠别人的钱我也不管,但你欠我的钱少还一分都不行。不过我告诉你,欠别人的钱不还,即便是死你也不能安心。”

  男人羞愤难当,在心里骂了女人千百遍。天下最毒妇人心,真没说错啊!

  男人本不是个庸常之辈,辞去一家大公司的工作,自己筹办一个小五金厂。钱就是在那时候借的,不仅有自己女人的,更多是借亲戚朋友的。他有头脑能吃苦,小厂子起步快发展顺利,很快就积累了两百多万元资产。但就在他准备逐一还清大家的欠账时,一场意外事故让他的厂子化为灰烬。收拾家底,除了当初妻子给的7万,还欠下四十多万元的账。

  再从零开始,他实在没有勇气,打不起精神了。何况还不是干干净净从零开始,还有一屁股的账。于是他就决定逃避,决定一走了之,流浪天涯海角,此一去生死两茫茫,他不想拖累妻子,所以才缠着她离婚。

  男人性格要强,决定暂时不走了。欠债还钱,多亏这可恶的女人提醒,不能因此落下骂名。

  这时一个朋友找到他,主动借给他10万元钱。朋友说:“我再次借给你钱不是朋友情分,而是为了让你翻本。你是个要脸面的人,别让我失望。”

  他用这10万元在商场里租了个摊位,兢兢业业做起生意来,起早贪黑吃尽千般苦,钱很快就又在他的兜里聚集起来。这期间那位借给他钱的朋友,不定时过来看望和妻子分居独处的他,带些吃的用的给他,这让他很感动。

  两年后,他不但扩大了生意,身上还有了余钱,于是决定一笔笔偿还欠账。这次他决定先不还自己女人的钱,等大家的钱都还完后,再还她的,然后离婚,以后清清静静做生意。

  他先找那些欠额比较少的,三千五千地还。让他没想到的是,对方一脸惊讶说,不是还过了吗,怎么又还第二遍?他问,谁还的?人家说,你老婆。

  第二家第三家都这样说,全部都这样说。最后找到那位又借给他钱的朋友,朋友笑了,对他说:“那10万元是你老婆给的,让我转一下手借给你。还有,那些吃的用的,也都是你老婆买了要我代送给你的。”

  他惊诧不已,她从哪里弄来这几十万块钱?他心里大为震动,没想到他心里一直恨的这个女人,是在用这种办法挽救他!

  他恨不得一步跑回家,跪在她面前谢罪。及至真的和她对面坐了,他的第一句话却是,你从哪里弄了这么多钱?女人说,把房子卖了。新房主好心,让我继续租用。他责备她,怎么能把房子卖了呢!她淡淡地说,房子卖了还可以买,人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他冲动起来,把女人抱在怀里紧紧搂着。女人点着他的鼻子说,记得还欠我7万元,欠条我还放着呢。然后才开始抹着眼泪数落他,不就几十万块钱吗,几百万又怎样,你就值这么一点点?你,还是个男人吗?

  他羞愧万分,把头埋在她胸前,像个不懂事的孩子在听大人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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