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故事分享网www.kaonun.com >> 经典故事 >> 正文
  寻找幸福,不如经营幸福           ★★★ 【字体:
寻找幸福,不如经营幸福
作者:佚名    经典故事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8    

  寻找幸福,不如经营幸福现在的家庭,很多的男女朋友都在寻找着自己所谓幸福生活,抱怨自己身边的不能给予幸福,始终想着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甚至有的终身都在寻找幸福,其实幸福就在身边。

  记得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萧伯纳说:“此时此刻在地球上,约有两万个人适合当你的人生伴侣,就看你先遇到哪一个,如果在第二个理想伴侣出现之前,你已经跟前一个人发展出相知相惜、互相信赖的深层关系,那后者就会变成你的好朋友,但是若你跟前一个人没有培养出深层关系,感情就容易动摇、变心,直到你与这些理想伴侣候选人的其中一位拥有稳固的深情,才是幸福的开始,漂泊的结束。”

  爱上一个人不需要靠努力,只需要靠“际遇”,是上天的安排,但是“持续地爱一个人”就要靠“努力”,在爱情的经营中,顺畅运转的要素就是沟通、体谅、包容与自制(面临诱惑有所自制)。有许多人总是为“际遇”所迷惑与苦恼,意念不停、欲念不断、争逐不散,而忘了培养经营感情的能力才是幸福的关键。

  所以不要去追问到底谁才是我的mr。right,而是要问说在眼前的伴侣关系中,我能努力到什么程度、成长到什么程度,若没有培养出经营幸福的能力,就算真的mr。right出现在你身边,幸福依然会错过的,而活在犹疑与遗憾当中,这不就是许多“爱情虚无症”的遭遇与心态吗?

  若你此刻已有一位长久相伴的伴侣,不要再随便三心二意地犹疑了,我们往往不易察觉感情中的一个陷阱,就是“近亲生慢侮”,也就是经济学中的铁律“边际效益递减法则”,跟你在一起越久的人,就越容易麻木与忽视,而新鲜的“际遇”总是那么动人可爱。

  在感情对待中,难免有摩擦与无心的伤害,而且论得罪自己的次数累加起来最多的人,当然是跟我们在一起最久、最亲近的人。而新欢呢,又还没开始有得罪你的机会,再加上他的刻意讨好,所以新欢怎么看怎么可爱,旧爱怎么看怎么讨厌。

  但别忘了,新欢身上总是有不确定的未知数,旧爱身上就是有难得的熟悉感、确定感、信赖感。千万不要随便在偶然的“际遇”中迷失了自己,错放了幸福温暖的手。

  所以萧伯纳的话,是要提醒情人不要太钻牛角尖于寻觅那唯一,应该把精神用在学会经营幸福的能力上,同时也提醒我们“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若有幸遇到了难得的伴侣,就不要再三心二意了,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一生何时会遇到两万个其中的几个,所以要知福惜福、活在当下。

  缘分就是说——世界上的人虽多,但在下雨的深夜陪你回家的,实际上只有一个。

  幸福的人善于忘记自己给过别人什么,却永远记得别人给过自己什么……

  寻找幸福还不如好好用心经营幸福,好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有些东西失去了是永远也寻找不回来的了。其实幸福就在你身边!

经典故事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经典故事:

  • 下一篇经典故事: 没有了
  •   相关文章
    普通经典故事 寻找幸福,不如经营幸福
    普通经典故事 哲理故事:修道院的猫
    普通经典故事 狐狸教徒弟的故事
    普通经典故事 一目之罗
    普通经典故事 秃头和苍蝇(罗马)
    普通经典故事 投机取巧的猫头鹰
    普通经典故事 牧羊人和狼
    普通经典故事 乌鸦-寓言故事
    普通经典故事 无价之宝--中国古代寓言
    普通经典故事 关于巴金的名言_关于巴金的句子
    普通经典故事 金典语录:我只会好好爱你,让我们永
    普通经典故事 一群马-寓言故事
    普通经典故事 找床腿--中国古代寓言
    普通经典故事 哲理故事:老子与石头
    普通经典故事 猴子和狮子
    普通经典故事 修士和拾柴的姑娘
    普通经典故事 司空见惯的危机
    普通经典故事 人生,无所谓失去,只怕草率地挥霍
    普通经典故事 独目网捕鸟--中国古代寓言
    普通经典故事 哲理故事:神童不能复制
    普通经典故事 星球(非洲)
    普通经典故事 哲理故事:狒狒的雨伞
    普通经典故事 烟草的来历(非洲)
    普通经典故事 豹子和羚羊(非洲)
    普通经典故事 老鼠和大象(法国)
    普通经典故事 关于科学家的名言_关于科学家的句子
    普通经典故事 教士和鼬鼠(阿拉伯)
    普通经典故事 学生必读经典哲理故事之说话是一种艺
    普通经典故事 哈瑞尔的妙招
    普通经典故事 人生智慧:一直善良下去,总会离幸福
    故事分享网声明: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或者来源机构所有,如作者或来源机构不同意本站转载采用,请通知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粤ICP备2022003335号 站长: